历史学院召开《总体方案》集体学习研讨会议
发布时间:2021-04-01     访问次数:

2021年3月31日下午14:00,历史学院在主楼A638召开党政联席会,对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进行专题学习。会议由张皓院长主持。

张皓院长首先介绍学院《总体方案》学习的进展。关于2021年3月中旬,学校下发关于学部院系贯彻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工作的通知,历史学院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于3月16日通过网络形式向全院教职员工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及我校落实方案,号召大家认真研读,深刻领会。随后,张皓院长将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的核心内容进行通读,并结合《红旗文稿》、《中国高教研究》等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权威专家的解读,从历史学院的师德师风、教学科研、学生工作等具体工作出发,深度剖析了在新时代进行教育评价改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,认为《总体方案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教育评价工作取得的长足发展和显著成就,集中概括了教育评价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,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加强教育评价的总体要求,明确了教育评价的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、改革目标、重点任务、具体举措,指明了落实教育评价的实施路径。历史学院要抓住教育评价改革关键点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第一职责,彻底扭转“唯论文”“唯帽子”等不良倾向,用好正确评价“指挥棒”,树立正确用人导向,引领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。

耿向东书记认为,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作为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文文件,意义极为重大,影响必将深远。历史学院应深入领会文件精神,结合人才引进、职称晋升、考核评价等具体工作,逐一进行对照,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学院制度完善的计划,认真落实文件精神。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各方面通力配合,协同推进,确保落地生效。与会者纷纷发表看法,结合自身分管工作,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。

会议决定,4月份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、理论学习中心组会、学术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各种形式,在师生当中继续深入宣传《总体方案》精神,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,进一步统一思想,凝聚发展力量。